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代办台湾(ECFA)原产地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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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原产地证 ECFA

详细介绍:

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原产地证英文全称:

ECONOMIC COOPERATION FRAMEWORK AGREEMENT 简称:ECFA。

签证地区:台湾

证书内容以中文填写。必要时辅以英文,但不能仅以英文填写。

《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原产地证书》的签发,限于已公布的《货物贸易早期收获产品清单及降税安排》项下给予关税优惠的267种产品,这些产品必须符合《适用于货物贸易早期收获产品的临时原产地规则》。

台湾方面早期收获产品降税安排

2009年进口税率(X%)
协议税率
早期收获计划
实施第1年
早期收获计划实施第2年
早期收获计划实施第3年
1
0<X≤2.5
0
 
 
2
2.5<X≤7.5
2.5
0
 
3
X>7.5
5
2.5
0

 
注:
1.2009年进口税率指台湾2009年对其他所有世界贸易组织会员普遍适用的非临时性进口关税税率。
2.《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》如在上半年生效,早期收获计划的实施时间为当年的7月1日,如在下半年生效,早期收获计划的实施时间为次年的1月1日。
3.早期收获计划产品的协议税率在该计划实施后不超过2年的时间内最多分3次降为零,第1年开始降税时间为早期收获计划实施时,第2年、第3年的降税时间为当年的1月1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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